某女友为着即将到来的婚礼意乱心烦,初始我只当其不过是云莺待嫁前那点儿进情情怯的小情绪。
MSN上抽空与其细细攀谈下,方知眼前又是桩一言难尽的“冤家官司”。
你且承认自己是懒人,能不换的便就留着用。
女子无论好坏且都是年华似水的,那六年光阴在你夫家看来却未尝当得大事。
你那些个什么主题婚礼、个性请柬、别致喜糖、拖尾婚纱,于他们眼里不过尽是些些天方夜谭的故事。
你在这旁连说带比划,满怀兴奋规划着婚礼蓝图,人家在那旁瞪大了眸子,沉吟低语不过都是在想法子算计着如何省钱罢了。
娶你进门,又盼不到你能改他家的姓氏,说穿了到底还是外头人一个,便是同吃同住亦少不了那分嫌隙。
日子不是咖啡与奶的简单组合,亦不是你翻来搅去就能调和成甜美顺口的。
人家养儿子原是巴望着养儿防老的,女婿能当半子用,媳妇是怎生都成了不女儿的。
你说你无谓出谋划策,无非只余下副“客随主便”的敷衍心态。
你抱怨他们像是有所谋,不然不会扯证前扯证后手心手背转手阴晴。
你甚至愤愤抓着他的茬儿,吵翻了天的同时暗自切齿“时刻准备着离婚”。
你急火攻心直犯傻,逢着姐妹便劝“先婚礼后领证”。
你带着哭腔问我,你这要求算不算过分?
我说,不过分,你这要求是合理合法又合情的。
可你要知道,在你我看来合理合法又合情的事儿上,未见的上一代的他们亦能认可。
能花八万娶了你,又何故花到十万?
娶妻生子,传宗接代,于他们本就稀松平常的事儿原就犯不着伤筋动骨的。
重要的是做还是不做,却未必是如何做与做多少。
除了那钟鼎富贵人家,普通人家的他们自是没时间亦没功夫来与你比划那些个花拳绣腿的。
有这多余的钱,倒不如替着将来的孙子孙女播撒一番,还能记着他们的好处。
你与你婆婆那是棋逢对手,麦芒对针尖,哄也哄得是同一个男人。
他若不算恶,还知理孝道,从来婆媳之战就没你这方能轻巧取胜的。
说到底,犯不着为了这形式主义的婚礼仪式动肝火,伤和气。
父母不过陪你前二十年,子女亦不过陪你后二十年。
能着岁岁年年陪你的,唯有那个执子之手的他。
亦舒常教导,聪明人,无谓争意气。
只是,当你哭泣你没鞋穿的时候,却发现有人没有脚。
所以,有鞋穿时当须穿。